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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15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政府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公告

2015-12-04 13:43:42 | 发布者: 昆山市民政局 | 查看: 6583

根据苏州市民政局发布的《关于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苏政民规〔2015〕7号)文件,昆山市民政局于9月发布《关于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的通告》(昆民〔2015〕162号),开展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编制工作。昆山市民政局已于11月18日将86家通过审核进入目录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7日已满,故对最终进入社会组织目录的名单予以公告。有效期为公布之日起3年,期满当年社会组织应向昆山市民政局重新申报。

昆山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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