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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出台规范性文件突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特色

2016-01-08 11:01:19 | 发布者: 来源:深圳民政 | 查看: 1679

深圳通过在全国率先启动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推进行业协会直接登记制度、实施《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等措施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建设,行业协会商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截止2015年12月8日,全市已登记成立行业协会675家,其中市级行业协会340家,区级行业协会139家,异地商会196家。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同时,深圳把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2015年8月,市社会组织党委成立后,更是强力推进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燎原”计划,新成立市监理工程师协会党委、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委、市平江商会党总支,以及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拍卖业协会、进出口商会、小商品协会、自卸车协会、四川商会、上饶商会、梅县商会党支部等近30家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全国、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深圳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市社会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异地商会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提出系统全面要求,并突出深圳特色。


一是覆盖力度高于中央要求。等级评估在3A级以上的行业协会、省级异地商会和地市级异地商会应单独设立党组织。重点培育一批深圳四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中成立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是尊重基层首创,创新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组建方式。立足深圳产业发展和行业协会分布实际,本着“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提倡在互联网、电子信息、新材料等相临领域产业联盟中,组建由多个行业协会党组织组成的联合党组织。提倡以同一地域的省(地市)级异地商会为龙头组建商会党委,统筹指导同一地域省(地市)设立的地市级异地商会、县区级异地商会或分会、以行业或其他属性成立的异地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建立定责共建机制。提倡公推直选方式选配书记。协会商会中没有适合人选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建立3+2模式定责共建机制。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参与换届人选审查、班子成员双向(交叉)任职制度,努力提升党组织的话语权。协会应通过理事会、会员大会等必要程序,将支持党建工作写入协会章程。每两年将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


四是党员发展实现全覆盖。优先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行业协会商会中发展党员,其符合条件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可向相近行业联合党组织、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所在协会应是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本省或地市级异地商会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也可直接向市社会组织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书。


五是依据政策法规创新党组织作用发挥方式。要求党组织协助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参与各级相关的立法、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等政策研究。在行业协会商会提交年度报告和开展等级评估时,主动将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列入年报内容和等级评估材料。根据中办《意见》规定,在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或法人代表变更时,其党组织应对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人选进行审核,报市社会组织党委审核并提交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


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党组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监督引导协会商会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廉洁建设或行业自律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公开信息、提交年度报告被登记管理机关载入活动异常名录,或因违规违法被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罚,且协会商会党组织存在过失或负有责任的,市社会组织党委、纪委将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